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301000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妇联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市妇联主要职能包括以下9个方面: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省妇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定全市妇女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指导各县(市)区妇联和市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委会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妇联团体会员的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2.团结和动员全市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项活动,实施“科技致富”、“社区服务”、“家庭文明工程”,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指导全市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推动“女性形象”工程的实施,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同男子的平等权利;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和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订有关妇女儿童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 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6.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基层妇女工作的活力。协助县(市)区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党组织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妇联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开展妇女理论研究,为各级妇联工作提供理论服务。
7.负责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负责同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侨联、台联妇委会的联系,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承担昆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昆明市妇女联合会重点工作主要是:
1.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基础。
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第一遵循”来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
2.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创新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和云南省妇联“十四五”规划作出的重要部署和提出的目标任务,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认真履行好引领、服务、联系职能,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化“巾帼大学习”“巾帼大宣讲”,以文化人、培根铸魂,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与党同心、跟党奋进,建功新时代。
3.围绕中心,提升工作质效。
要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一是实施“巾帼建新功”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妇女素质提升,巩固提高妇女就业创业工作成效。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巾帼先行”服务行动,继续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积极探索“互联网+巾帼文明岗”的创新实践。二是实施“巾帼幸福家”提升行动。弘扬家庭文明新风尚,深化开展五好家庭、绿色家庭和健康家庭的创建,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强化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巩固并加强家长学校星级动态管理,促进家庭服务多元化发展。三是实施“巾帼暖人心”提升行动。要健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妇女领域政治安全。持续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做好常态化走访排查、发现报告等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强化妇女儿童法治保障,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妇女儿童。四是实施“儿童友好”提升行动。全面推进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推动“一米高度看春城、看世界、看未来”的理念融入城市发展全过程和全领域。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展“两规”示范创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4.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支撑保障。
要紧跟时代步伐,把服务大局作为重点,把实现个人梦、家庭梦融入国家梦、民族梦之中,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要树立明确的干事创业导向,建立完善考核奖励机制,持续拓展组织覆盖、建强工作阵地、丰富活动载体,打造对党忠诚、本领过硬、开拓创新、妇女群众信赖依靠的妇联组织,做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得力助手。
5.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在有效推动城乡妇女实现自主创业的同时,在助力脱贫攻坚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创业人员创业水平,失业人员技能水平,全面做好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帮创业促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打造妇女创业就业帮扶平台。做好昆明市妇联巾帼家政产业联盟及巾帼农特产品产业联盟的指导及服务工作,积极搭建妇女创业创新载体,打造昆明市妇联帮扶妇女创业就业品牌,发挥阵地作用,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培树妇女创业就业典型。培树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妇女创业就业氛围,弘扬时代新风。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机关党总支。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关
2.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关
2.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2人,退休3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思想引领,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春城巾帼心向党”行动展现新气象
1.旗帜鲜明突出思想政治引领。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妇女儿童、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全方位、多形式、分众化开展宣传宣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妇女领域政治安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市妇联系统以“巾帼大学习”“巾帼大宣讲”“春城女性大讲堂”为载体,以“强国复兴有我”“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我和我的祖国共奋进”为主题,线上、线下开展各类宣传、宣讲活动2510余场,参与群众15.3万余人次,不断增进广大妇女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切实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认真落实党组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舆论阵地建设,建好、管好、用好“两微一端”媒体平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话语权。“昆明女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85篇,阅读量8.64万人次,新浪微博发布355篇,阅读量202.38万人次。进一步规范宣传报道发布、审核流程,强化宣传、信息工作制度、阵地和队伍建设,扩大了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影响力。工作信息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134篇,其中国家级媒体59篇,省级媒体34篇,市级媒体41篇。健全完善舆情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监控,24小时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及分析研判,获取舆情信息40880篇,形成网络舆情及形势分析季报3期,个案报告12期。
3.着力提升理论指导实践工作。建立妇女儿童工作智库,建设专家队伍,聚焦妇女儿童领域重、难点问题研究,探索工作模式,强化理论指导,提升工作水平,变“零散活动”为“工作模式”,推进妇联组织去“四化”强“三性”。关注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启动开展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公益讲座100场,培训艺术疗愈师100名,探索“家—校—社—医”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平台建设。加强课题调研,完成昆明市妇联“十五五”发展规划初稿。
(二)实施民生项目,推动创业就业,实施“春城巾帼建新功”行动创造新业绩
1.扎实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按照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全市妇联系统“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共扶持创业妇女798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5.14%,发放金额17589万元,带动2138人实现就业,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在全市7个承办部门中名列第2。今年3月,国务委员、全国妇联主席谌贻琴同志到昆专门调研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并对昆明工作给予了肯定。
2.切实加强创业妇女“领头雁”培训。开展定向订单式实用技能培训,举办各类培训19期,培训人员1239人,先后推荐优秀创业女性、农村致富带头人参加云南省妇联“沪滇合作.对口帮扶”巾帼头雁培训、农村妇女带头人专题培训及巾帼家政进社区工作培训、美丽庭院培训、女企业家高级研修共200余人次,组织第三次巾帼职业技能大赛,组织企业家参加在上海举办的“巾帼云品.乡情汇聚”展示等活动,为昆明本地创业女性提高素质、开阔视野、拓宽人脉创造了条件。
(三)立足家庭领域,打造工作品牌,实施“春城巾帼文明家”行动实现新作为
1.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依托基层“妇女之家”等阵地,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以发生在身边的“最美家庭”故事,广泛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全市完成国家级最美家庭3户、五好家庭3户和省级最美家庭15户、绿色家庭26户等先进典型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和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举办家庭教育骨干培训,制作儿童关爱服务、健康家庭知识等微课堂视频25期并进行线上展播。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打造星级家长学校,将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弘扬婚育新风,联合市双拥办、驻滇空军某部举办“相约春城.牵手蓝天卫士”军地联谊会。
2.打造家庭亲子阅读品牌。进一步深化“同悦书香.相伴成长”家庭亲子阅读品牌活动,充分发挥家庭亲子阅读体验基地作用,开展各类活动1587场次,4万余人次参与。组织昆明市各级“最美家庭”参加全国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及家庭亲子阅读论坛,与市文明办、市教体局等单位联合开展“同悦书香.相伴成长”家庭亲子阅读系列活动,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关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我看到的好家风好家训、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主题,开展线下主题活动及线上家庭亲子诵读大赛,征集视频作品596个,其中129个家庭获得优秀亲子阅读家庭称号。持续开展“爱在开端”科学育儿社区家庭支持推广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圆满完成迎接全国妇联和联合国儿基会的项目督导检查。开展“小手拉大手.节粮一起走”亲子节粮惜粮活动,通过“昆明女声”对征集的100余条小视频进行展播宣传。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同志到昆实地调研,对昆明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维护合法权益,关爱弱势群体,实施“春城巾帼暖人心”行动迈出新步伐
1.积极推进妇女维权工作。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各部门推进维权工作。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等10个部门开展“巾帼暖人心活动”,移送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线索23条,争取救助资金37.8万元。进一步发挥妇女之家、妇女微家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作用,共接听热线电话724个,全部按规定处理完毕。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送《线索报告单》1588份。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司法、民政等部门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等普法活动,以举办普法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弘扬法治文化。举办“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普法维权宣传活动7383场次,线下活动覆盖12万余人次,发布网络普法宣传品177个,网络普法互动活动63次,报道193篇,报道点击达18225人次。全市妇联系统1个案例被评选为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1个集体获评全国妇联优秀维权集体。多篇维权工作信息在中国妇女报刊登。
3.关爱特殊困境妇女儿童群体。认真实施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项目,争取全国妇联、省妇联项目资金112.6万元,救助患病妇女148名。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活动,动员19家爱心企业团队、2067名爱心妈妈和爱心爸爸与1443名留守、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常态化入户走访,定期开展关爱帮扶活动。推进“春蕾计划”实施,资助150名初中毕业女生继续高中学业。组织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全市1233支巾帼志愿者队伍20204名志愿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9000余场,受益人数22.29万人次。
(五)延伸工作手臂,扩大组织覆盖,实施“春城巾帼破新难”行动展示新形象
1.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全面完成巡察、审计、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坚持“第一议题”学习53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决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十大行动”,抓实党纪学习教育,细化责任分解,认真谋划推进,把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以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核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支部获评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
2.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将“干部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把学习研讨、检视问题、组织实施、建章立制贯穿活动全过程,认真践行“三化三法”,通过“三访四察五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推动机关干部提升服务群众能力、锤炼过硬工作作风。在开展“双争”活动中,推荐选树市直机关“实干先锋”1名,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实干先锋事迹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春城机关在行动”为民服务活动5次,组织党员志愿者到挂钩联系社区和村开展服务活动,为民解忧解难。成立春城巾帼先锋“爱心妈妈”服务队,34名在职党员干部带头与留守、困境儿童“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为儿童提供思想引导、困难帮扶、家教指导、心理关爱等志愿服务。
3.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开展“四下基层”,深化新阶段“三访四察五送”工作。各级妇联组织继续发挥妇联职能作用,把“大调研”与“三访四察五送”工作相结合,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市共有277.96万户家庭,目前均已完成遍访,走访 668.73万人次,走访企业15770家(次),在“察访”过程中解决各类问题9261件。由班子成员带队到14个县(市)区开展“三访四察五送”调研,走访困难群体,关爱慰问困难妇女儿童,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宣传女性创业就业相关政策。简化统计表格、统计内容和报送周期,基层减负得到进一步落实。
4.持续深化妇联改革。将推动“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作为延伸妇联工作手臂、拓展妇联工作覆盖面的重要途径,明确2024年基层妇联“三新”组织建设目标任务,重点打造了一批区域性、行业类特色妇联组织,指导建立“三新”领域妇联组织611个,培训妇女干部3567名。全国妇联副主席章冬梅同志一行到昆调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对昆明的工作给予肯定。完成苏里南驻华大使张碧芬等14个国家、国际组织驻华使节和使节夫人代表团,法国社会组织代表团“看中国云南行”到昆参观考察。
(六)注重高位统筹,聚焦儿童优先,“两个规划”实施工作取得新成效
1.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组织召开第七次昆明市妇女儿童工作会及妇儿工委全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成绩给予肯定并提出要求。克服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带来的影响,以日常性指导和重点指标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市)区“两个规划”实施工作进行督导,推进“两个规划”指标落实,持续推进官渡区国家级“两个规划”示范点创建指导工作。2021—2023年昆明市妇女儿童两规统计监测进展顺利,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等主要领域重点指标完成率稳步提高。组织全市“两个规划”暨2024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培训。
2.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认真履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定期牵头召开专题会议,跟进指标落实,9大测评项目共198个具体测评标准已完成60%。完成友好空间、友好学校、友好社区、友好图书馆、友好医院、友好公园等6个专项建设指引编制,进一步推动第一批重点点位建设。先后2次组织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培训,邀请儿童工作领域专家到场授课和现场教学指导,全市累计300余人次参训。组织赴重庆、济南实地考察学习。举办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亲子乐跑”活动,完成宣传标识征集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影响力和知晓率,“乐跑”已成为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一个新品牌。助推官渡区魅力之城适儿化改造案例入选国家《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成为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首批空间建设可复制经验之一。国际儿童日首次开展点亮地标建筑活动,在东风广场、呈贡七彩云南第壹城等地标性建筑点亮蓝色灯光,滚动显示儿童友好理念标语,彰显美丽春城温度。《中国妇女报》、学习强国、云南网先后多次对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七)着力“四项创新”,强化服务职能,打通服务妇女儿童“最后一公里”实现新突破
1.打造妇联执委履职平台。发挥妇联执委作用,成立市妇联执委段智寰执委工作室,以点带面,积极探索“五联”工作法,让执委把工作职责与妇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联系本系统、本辖区1个组织1个家庭,提交1份工作执行和意见建议,制定《昆明市妇联执委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工作职责。全市共成立市、县两级执委工作室22个,在关爱帮扶、法律维权、妇女发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一站式”服务妇女儿童。联合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下沉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开展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试点,为妇女儿童提供投诉受理、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辅导、询问取证、关爱帮扶等一站式、多元化维权服务,新建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9个。目前,全市已建成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23个,受理和处置涉妇女儿童投诉411件。
3.扎实推进巾帼美丽庭院建设。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开展巾帼美丽庭院建设工作,引导、动员基层妇联和广大妇女群众聚焦“洁美、绿美、家美、和美、业美”目标,带动家庭成员因地制宜净化、绿化、美化家园,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家庭环境,并充分发挥美丽庭院示范户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妇女和家庭以庭院之美助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4.探索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开展“家政进社区”工作,在盘龙区桃源社区等6个试点社区建立社区家政服务站,着力解决社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难、家政企业招聘难问题。6个试点社区累计培训妇女近千人次,举办6场巾帼家政专场招聘会,35家品牌企业入驻试点社区,58名妇女与家政企业签订就业合同,真正实现了“家门口”就业的愿望。积极整合人社、就业、商务、家政企业等多方资源,向辖区居民提供就业岗位4000余个,开展母婴护理、收纳整理等家政培训119期(场),培训5669人次、347人实现“家门口”就业。“善品兆福模式”入选全国妇联巾帼家政服务品牌和行业领跑者优秀案例。《中国妇女报》对此项工作进行报道,全省妇联系统到昆观摩学习。
回顾一年来,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回应妇女群众的需求有差距,二是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2,008,116.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08,116.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6,395.69元,下降3.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6,395.69元,下降3.7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预算收紧,缩减预算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2,008,116.14元。其中:基本支出9,868,495.86元,占总支出的82.18%;项目支出2,139,620.28元,占总支出的17.8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2,395.69元,下降5.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2,788.78元,增长0.85%;项目支出减少835,184.47元,下降28.0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及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024年财政预算收紧,缩减预算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68,495.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50,550.45元,占基本支出的91.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7,945.41元,占基本支出的8.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9,620.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维权及家庭儿童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绿色家庭”实践活动,揭晓60户市级最美家庭、20户“绿色家庭”;线上线下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主题系列活动10场;发挥市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示范作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线上线下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实践活动20场,制作家庭教育知识网络微课堂20期;开展家教骨干、最美家庭巡讲队伍能力提升建设工作;开展昆明市“家长学校”星级评定工作。
昆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9,000.00元,主要用于防治家庭暴力及家暴受害人救助帮扶、打击性侵犯及受害妇女儿童救助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及受害人救助帮扶、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帮扶、残疾妇女精准康复服务及促进就业、严重精神障碍妇女救治服务。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印刷专用经费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3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精神,有序推进昆明市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调研、培训、宣传、督导及评估等
妇女创业就业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为充分发挥妇女创业就业资金的倍增效益,开展“巾帼创业就业”行动,举办线上线下女性职业技能、电商创业、带头人培训,并开展巾帼技能大赛,形成岗位建功、岗位立业的良好氛围;举办“春风行动”女性专场招聘会暨妇女创业就业援助“五送”活动;对全市妇女创业创新基地的孵化、培育、打造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做好妇女创业创新--“帮帮有女”工作,惠及更多的女性创业人群;发挥昆明市女企业家协会、昆明巾帼家政产业联合会与巾帼农特产品联合会等社团的积极作用,搭建妇女创业创新载体,打造昆明市妇联帮扶妇女创业就业品牌;做好定向订单式式培训、担保贷款等资金扶持,加强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工作的支持;加大对全市女性创业带头人的进一步培训,举办女企业家高级研修班,助力企业智慧发展,吸纳更多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带动创业,引领创业创新热潮,依法纳税,促进昆明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经费458,000.00元,主要用于认真履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定期牵头召开专题会议,跟进指标落实,9大测评项目共198个具体测评标准已完成60%。完成友好空间、友好学校、友好社区、友好图书馆、友好医院、友好公园等6个专项建设指引编制,进一步推动第一批重点点位建设。先后2次组织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培训,邀请儿童工作领域专家到场授课和现场教学指导,全市累计300余人次参训。组织赴重庆、济南实地考察学习。举办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亲子乐跑”活动,完成宣传标识征集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影响力和知晓率,“乐跑”已成为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一个新品牌。助推官渡区魅力之城适儿化改造案例入选国家《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成为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首批空间建设可复制经验之一。国际儿童日首次开展点亮地标建筑活动,在东风广场、呈贡七彩云南第壹城等地标性建筑点亮蓝色灯光,滚动显示儿童友好理念标语,彰显美丽春城温度。《中国妇女报》、学习强国、云南网先后多次对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两规宣讲、督导及示范点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讲、受众2000人次,推动3个示范县开展示范工作.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专项经费305,815.50元,主要用于认真履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定期牵头召开专题会议,跟进指标落实,9大测评项目共198个具体测评标准已完成60%。完成友好空间、友好学校、友好社区、友好图书馆、友好医院、友好公园等6个专项建设指引编制,进一步推动第一批重点点位建设。先后2次组织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培训,邀请儿童工作领域专家到场授课和现场教学指导,全市累计300余人次参训。组织赴重庆、济南实地考察学习。举办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亲子乐跑”活动,完成宣传标识征集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影响力和知晓率,“乐跑”已成为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一个新品牌。助推官渡区魅力之城适儿化改造案例入选国家《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成为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首批空间建设可复制经验之一。国际儿童日首次开展点亮地标建筑活动,在东风广场、呈贡七彩云南第壹城等地标性建筑点亮蓝色灯光,滚动显示儿童友好理念标语,彰显美丽春城温度。《中国妇女报》、学习强国、云南网先后多次对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妇联自身建设经费745,273.48元,主要用于认真落实党组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舆论阵地建设,建好、管好、用好“两微一端”媒体平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话语权。“昆明女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85篇,阅读量8.64万人次,新浪微博发布355篇,阅读量202.38万人次。进一步规范宣传报道发布、审核流程,强化宣传、信息工作制度、阵地和队伍建设,扩大了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影响力。工作信息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134篇,其中国家级媒体59篇,省级媒体34篇,市级媒体41篇。健全完善舆情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监控,24小时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及分析研判,获取舆情信息40880篇,形成网络舆情及形势分析季报3期,个案报告12期。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291,531.30元,主要用于1、完成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 2、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培训10期,每期50人,全年不少于500人;3、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帮扶相关工作。
办公室租赁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办公室租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8,116.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52,395.69元,下降5.90%,完成年初预算的90.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28,91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6%,完成年初预算的89.82%。主要用于昆明市妇联组织建设、维权宣传及妇女创业就业工作8,328,912.30元(其中:行政运行5674301.44元、事业运行806,521.88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848,088.9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预算收紧,缩减预算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0,253.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2%,完成年初预算的95.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60,253.37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4,431.28元、行政单位离退休784,2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87,6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22.0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6,38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76,382.1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57,376.63元、事业单位医疗52,719.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7,985.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300.2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数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91,53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完成年初预算的81.50%。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91,531.3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4年开展“定向订单式”16期,相比2023年多了6期,相关经费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1,0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完成年初预算的94.28%。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651,03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9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99.00元,增长16.3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9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99.00元,增长16.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99.00元,增长16.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99.00元,增长16.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9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99.00元,增长16.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99.00元,增长16.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地区妇女联合会来昆考察学习接待费用,产生接待4批次,接待人次52人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3,204.32元,比上年减少37,435.98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预算收紧,缩减预算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昆明市妇女联合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1,084,908.18元,其中,流动资产707,092.92元,固定资产377,815.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9,32.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134.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56,48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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