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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妇联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市妇联主要职能包括以下9个方面: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省妇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定全市妇女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指导各县(市)区妇联和市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委会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妇联团体会员的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2.团结和动员全市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项活动,实施“科技致富”、“社区服务”、“家庭文明工程”,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指导全市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推动“女性形象”工程的实施,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同男子的平等权利;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和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订有关妇女儿童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 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6.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基层妇女工作的活力。协助县(市)区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党组织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妇联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开展妇女理论研究,为各级妇联工作提供理论服务。
7.负责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负责同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侨联、台联妇委会的联系,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承担昆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昆明市妇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当好排头兵、实现大发展、率先现代化”,聚焦“六个春城”,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坚持“1234”工作思路,推动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昆明市妇联被评为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绩突出集体(公示期已结束,待表扬)。在全国妇联维权工作培训研讨班、云南省妇联系统维权工作专题培训班进行经验交流,维权工作专报获得市委分管领导的肯定批复。《父女俩的接力》短视频荣获全国十佳美好生活故事,调研报告《昆明市建设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的探索与思考》被云南省妇联评为优秀调研报告,乡村振兴工作被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目标完成优秀单位”并通报表扬,“巾帼心向党 贡献‘她’力量”党建品牌荣获市直机关“十佳”党建品牌。
(一)扛牢政治责任,绘好凝心铸魂“同心圆”。
1.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行动。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标对表开展主题教育,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走进百姓家》《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以及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宣讲 10次,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确保妇联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2.妇女群众思想引领谱写新篇。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组织“春城女性大讲堂”5期,发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726支宣讲队伍,开展线上宣讲308场,线下宣讲1340场,受众9万余人次。全市妇联系统新媒体矩阵同频共振,推出“巾帼大学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85篇,总阅读数为16.95万人次,同比增长2.9%。官方微博发布1408条,阅读量342.8万人次,同比增长68%。各级媒体刊发宣传我市妇女工作的新闻报道102条。精心策划“巾帼心向党”系列活动,开展送奖到基层、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传递榜样力量,引导广大妇女对标先进、争当先锋。全市妇联系统在册巾帼志愿者12980名、巾帼志愿服务队65支,开展入校、入企、入社区服务10170场,把党的关怀、政策知识送到广大妇女儿童“家门口”,引领全市妇女跟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细落实。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风险研判能力,积极应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与挑战。组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广泛宣传法律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规范等,积极报送妇女舆情信息,发布热点信息,讲清事实真相,宣传国家政策。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判,将舆情信息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上报舆情信息11期。
(二)围绕中心工作,奏响巾帼建功“奋进曲”。
1.创业创新巾帼行动深入推进。全市妇联系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379万元,扶持创业者74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线下举办“春风送岗位”招聘会2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804份,成功介绍女性就业1413人,线上通过“昆明女声”开展春风送岗“云”招聘,先后组织62家企业发布185个就业岗位,为民营企业与求职者搭建桥梁。探索“帮帮有女”思路,通过开展“帮女增收”“帮企纾困”“帮女健康”“帮女创业”“帮女就业”“帮女成长”等“六帮”工作,整合力量,链接资源,服务妇女,服务企业。成功举办昆明市第二届巾帼服务技能大赛,1000多名选手参加养老护理、茶艺等12个项目比赛,参赛人数同比增长50%,评选出一批优秀技术能手和企业,充分展示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巾帼风采。支持科技型创业企业、女科技人才发展,选树嵩明天泽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获评“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选树昆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7个集体(个人)获全国巾帼建功集体(个人)表彰,获表彰数居全省首位。
2.创业妇女素质有效提升。在云南大学和深圳大学先后举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和第10期优秀女企业家现代企业经济管理高级研修班,分别培训50名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人员及51名优秀女企业家。根据基层妇女群众需要,举办花艺师、养老护理员、新媒体运营等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1期,培训妇女1483人,举办22期高素质女农民培训班,1439人次参训,不断提高农村女性素质和技能,先后推荐34人次参加全国妇联、省妇联举办的“沪滇合作.对口帮扶”巾帼头雁、农村实用人才女带头人、巾帼电商、巾帼家政职业经理人能力提升、云南省乡村产业振兴女性科技人才专题研修班等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懂技术、有能力的巾帼领头雁。
3.儿童友好城市创建有序开展。市妇联作为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对标学习先进城市经验,编制完成《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指导有基础的县(市)区开展儿童友好建设项目的先行先试,在儿童友好学校、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商圈、儿童友好公园等方面谋划建设一批有典型代表性、标准示范性的儿童友好项目,为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家庭家教家风,唱响精神文明“主旋律”。
1.建设好家庭。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联合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系统行业内开展“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清廉家庭”寻找活动,荣获国家级最美家庭3户、省级最美家庭18户,绿色家庭30户、“清廉家庭”16户、“健康家庭”19户。命名市级最美家庭60户、绿色家庭30户、清廉家庭20户、健康家庭1959户,同比增长58%。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100余场,在公众号上分享优秀家庭故事等,构建了“妇联搭建平台、家庭主动参与、争晒家庭故事、展示家庭才艺、群众参与评选”的良好格局。
2.涵养好家教。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与市教体局等10家单位联合下发《昆明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发挥市、县家教讲师团作用,推出“昆明市家庭教育微课堂”20期,开展家庭教育工作骨干培训15次,500余人参训,开展家庭教育培训400余场,3万余人次受益。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昆明市“同悦书香.相伴成长”家庭亲子诵读大赛。征集家庭亲子阅读音频、视频作品100余件,在昆明女声进行“书香飘万家.阅启新征程”专题展播,深化实施“家健康”行动,开展“健康家庭”培树工作调研督导。实施“爱在开端:0-6岁儿童科学育儿社区家庭支持推广”项目,在全省项目培训会上进行经验交流,“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力。加强家庭教育阵地建设,命名市级五星“家长学校”20个、“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25个、“家庭亲子阅读体验基地”25个。
3.弘扬好家风。开展“激扬家国情.奋斗新征程”主题活动140余场,“我们的节日”传承弘扬优良家风主题活动10场,同比增长40%。开展昆明市“小手拉大手.节粮一起走”绿色家庭实践活动、“爱在春城人家”等家风文化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倡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
(四)强化基本职能,共筑维权关爱“温暖家”。
1.健全党政主导维权机制。在昆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进下,市妇联切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以妇女儿童维权需求“多元化”与权益保护职能职责为切入点,完成《提升促进联动维权能力,服务满足妇女儿童多元化维权需求》调研报告,推动全市14个县(市)区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属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切实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2.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召开市妇儿工委2023年全委会,审议通过《昆明市妇女儿童工作规则(试行)》《昆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目标任务分工方案和监测统计指标体系,为顺利完成本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基础。赴14个县(市)区对“两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督促推进“两规”指标任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校主体班次,依托“昆明市妇女儿童工作”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23条,制作10集宣传片积极开展“两规”政策解读,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
3.扎实做好依法维权服务。认真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普法强基.送‘法’进万家”等线上线下活动3233场,参与妇女群众10.64万人次。“昆明女声”微信公众号开设“巾帼维权”微课堂专栏13期,阅读量1万余人次。积极整合资源,推动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在各县(市)区全覆盖。以妇女和家庭诉求为导向,依托妇女之家、妇女微家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平台阵地,建立“信、访、电、网”多维诉求表达体系,畅通婚姻家庭纠纷服务诉求渠道,接听维权热线1001个,同比增加31.4%,均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培树昆明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品牌,分别在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西山区永昌街道永兴路社区打造基层维权工作示范点。
4.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网络健全、覆盖广泛的优势,常态化开展家庭婚恋纠纷风险排查,做到定期入户,排查上报,先期处置,出色完成了“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中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工作。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妇女委员作用,牵头做好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家庭婚恋纠纷的发生和激化。全市妇联系统共排查矛盾纠纷1631件,同比增加14.1%,化解1352件,化解率82.89%。
5.重心下沉关爱妇女儿童。与基层人民检察院一起提供妇女儿童司法救助7人次,救助金额17万元。对重点人群和家庭特别是生活困难、留守、流动、残疾妇女儿童以及单亲、失亲、矛盾多家庭提供医疗救助125人次,提供关爱帮扶1203人次,提供关爱帮扶资金17.8万元。围绕“把爱带回家.暖同心护成长”主题,发动巾帼志愿者3913人,开展相关主题活动594场次,结对帮扶留守、困境儿童468名,同比增长69%,慰问儿童2702人,同比增长25%。围绕“暖童心护成长”主题,开展“小手拉大手.点亮微心愿”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为晋宁区、寻甸县300名留守困境儿童实现微心愿。为患有斜视并需要手术的留守、流动儿童及困境儿童提供公益手术救助。线上线下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宣传活动300余场,受益人群2万余人次。实施“两癌”救助项目,争取93万元救助金,救助137人。实施“春蕾计划”,资助50名经济困难家庭女生就读普通高中。
(五)坚持党建引领,激活强基增效“动力源”。
1.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实施“组织建设强基”工程,在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基础上,按照“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在“两新”组织、新业态领域、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商圈等领域建立妇联组织,将妇联的组织链条和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扩展,新成立“两新”妇联组织713个,完成目标任务数102%。指导成立磨憨—磨丁合作区妇联、滇中新区妇联,进一步夯实妇联组织基础。以“妇女之家”规范化管理和“妇女微家”灵活化创建为抓手,推进妇联组织网络向妇女群众生产生活的最小单元扎根,打造面向城乡妇女常态化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阵地。
2.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扩大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吸纳一大批有技术、有专长、有资源的优秀女性成为各级妇联执委,制定印发《昆明市妇联执委履职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培训、轮值、联动等方式,全面系统促进执委作用的发挥。推进领头雁培训计划,分别与清华大学和市委党校合作,举办市级科级女干部暨妇联执委培训和基层妇联干部培训。全系统层层培训妇联干部1万余人,妇联干部、执委履职能力和服务妇女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3.全面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坚守妇联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以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核心,以党支部战斗堡垒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配合完成市委巡察并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把“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要求贯穿于妇联工作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上。
4.深入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三访四察五送”活动为抓手,印发《昆明市妇联系统大兴调查研究 推动“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工作方案》并召开工作推进会,以妇女儿童所期所盼为切入点,深访细察真送,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见行见效。组织调动全市妇联系统干部、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巾帼志愿者“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深入基层走访家庭197.34万户,走访妇女儿童人数552.08万人次,解决问题6904件次。完善市妇联平时考核、年终考核方案,深入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选树市妇联“实干家”3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机关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机关党总支;昆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办公室、财务室、培训处、创业担保工作站。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关
2.昆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关
2.昆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办公室
纳入昆明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为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不是所属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5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详见附件《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28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7.45万元,占总收入的97.2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5.92万元,占总收入的2.8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2.27万元,下降7.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8.19万元,下降9.9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35.9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的减少,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降低运行成本。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28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56万元,占总支出的76.25%;项目支出297.49万元,占总支出的23.1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年初结转和结余7.32万元,占总支出的0.57%。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2.27万元,下降7.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49万元,下降3.59%;项目支出减少73.10万元,下降19.7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年初结转结余增加7.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预算收紧,单位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的原则,缩减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8.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3.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7.4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开展在昆明市女子中学开办一个50人规模的市级春蕾班,帮助贫困女童完成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推动女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资助贫困女童完成高中阶段学业,提高妇女的素质和地位,实现男女平等。完成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讲、受众2000人次,推动3个示范县开展示范工作。教育引导妇女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搭建维权工作平台,开展市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维权岗、站)”、“平安家庭”和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做好禁毒防艾、扫黑除恶、反邪教、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妇女、贫困家庭等工作;进一步开展“尊重生命.关爱家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平安昆明、平安家庭工作开展。将有昆明特色、女性相对集中的行业作为打造特色妇联阵地的重点领域,打造春城之花妇女联合会、春城茗茶妇女联合会、春城数字经济妇女联合会、春城科技创新妇女联合会。妇女创业就业充分发挥妇女创业就业资金的倍增效益,2023年,市妇联开展“巾帼创业就业”行动,举办线上线下女性职业技能、电商创业、带头人培训;举办“春风行动”女性专场招聘会暨妇女创业就业援助“五送”活动;对全市妇女创业创新基地的孵化、培育、打造等方面进行探索,扩大创业创新基地覆盖面,惠及更多的女性创业人群;发挥昆明市女企业家协会、昆明巾帼家政产业联合会与巾帼农特产品联合会等社团的积极作用,搭建妇女创业创新载体,打造昆明市妇联帮扶妇女创业就业品牌;做好定向订单式式培训、担保贷款等资金扶持,加强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工作的支持;加大对全市女性创业带头人的进一步培训,举办女企业家高级研修班,助力企业智慧发展,吸纳更多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带动创业,引领创业创新热潮,依法纳税,促进昆明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加快昆明市家政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的对策研究通过采用文献分析法、个案访谈法、实证研究法、抽样调查法等开展研究,了解学习北京华夏中青、山东阳光大姐、四川川妹子等城市家政服务行业领军品牌的好经验、好做法,当前研究现状,尤其是发达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与市人社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处室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市家政服务行业的部分企业及具体从业人员进行访谈、座谈交流,掌握当前昆明市家政服务业的总体情况,拟写完成课题报告,通过市政府研究室的中期论证、结题评审,力争转化为咨政报告、研究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并转化市委、市政府文件或部门(行业)规范性文件,为解决我市家政服务难点、问题提供依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健康平稳发展。维权及家庭儿童工作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绿色家庭”实践活动,揭晓60户市级最美家庭、20户“绿色家庭”;线上线下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主题系列活动10场;发挥市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示范作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线上线下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实践活动20场,制作家庭教育知识网络微课堂20期;开展家教骨干、最美家庭巡讲队伍能力提升建设工作;开展昆明市“家长学校”星级评定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年初结转和结余7.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57%。与上年相比减少102.27万元,下降7.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2023年财政预算收紧,缩减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保障昆明市妇女联合会为完成特定行政专项业务工作任务的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专项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6.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昆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昆办发〔2014〕19号)执行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29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290.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红河妇联来昆8人、全国妇联来昆21人交流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妇联来昆8人、全国妇联来昆21人交流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06万元,比上年减少9.41万元,下降10.8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2023年财政预算收紧,缩减预算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昆明市妇女联合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131.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69万元,固定资产52.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7万元,流动资产增加5.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4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4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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