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12 11:21信息来源:昆明市妇女联合会

昆明市妇联聚焦广大妇女儿童需求,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联”的作用,持续推动形成有力度、有广度、有温度的妇儿维权工作格局,真正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在基层。


其中,官渡区成功解决的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导致未成年人无人照管的案件,正是昆明市妇联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一个动缩影,该案例也因此入选“2023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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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响应 及时介入




2023年,官渡区妇联、区法院及和平路社区携手合作,成功解决一起因婚姻家庭纠纷导致的未成年人无人照管案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4月,官渡区妇联接到学校老师反映,一名10岁学生小张(化名)长期旷课。为保障未成年人的文化教育权益,区妇联迅速行动,联合和平路社区妇联于次日展开“三访四察五送”入户核实工作。经调查发现,该学生家庭存在严重问题:父亲长期在外工作,母亲因怀疑丈夫有外遇而离家打工,留下三名未成年子女(大女儿14岁、二女儿13岁、三儿子10岁)无人照料。由于长期缺乏家庭关爱和教育,孩子们面临严重的心理和生活困境,其中一名女儿甚至出现精神抑郁并尝试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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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调解 保护权益



面对这一紧急情况,区妇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为孩子们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并反复联系孩子父母进行思想工作。同时,区妇联联合法院、司法所、派出所、律师等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孩子父母最终同意回昆进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4月20日,夫妻达成初步离婚协议共识,并决定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手续。4月24日,官渡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离婚诉讼案,并开通绿色通道,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公开审判。最终,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长女由男方抚养,长子和次女由女方抚养,男方需支付抚养费至其年满十八周岁。同时,双方均享有探视权并相互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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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经验 完善机制



官渡区妇联充分发挥“联”字优势,通过快速反应、情感感召、多方联动等策略,打通服务妇女儿童的“最后一公里”,前端成功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助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此案例体现出多部门协作、多方力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作用和维权成果,为基层妇联组织解决同类型妇女儿童权益重、难点问题提供了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