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21 14:32信息来源:昆明市妇女联合会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300201000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对全市失业妇女进行就业援助;

2.开展就业及创业指导、就业及创业培训;

3.为妇女就业和创业争取各类创业资金,开发创业项目;

4.对全市14个县(市)区妇联小额贷款工作站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5.促进妇女就业和创业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创业贷款“贷”动赋能

创业担保贷款是帮扶妇女创业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市促进“六稳”“六保”的重点工作。市妇联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站”设于妇促中心,妇促中心除承担市本级工作任务外,还负责对县(市)区妇联开展业务指导服务,完成日常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市妇联整体目标任务完成。主要完成:一是做好统筹推进工作。2022年4月,具体负责筹备召开了“2022年昆明市妇联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视频推进会”,会议对全年工作做了安排部署;2022年8月,与市妇联发展部共同负责完成了“组织相关人员赴曲靖市妇联考察学习暨召开2022年昆明市妇联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此次考察活动及会议学习了曲靖市妇联先进工作经验,对昆明市妇联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推进。二是做好指导服务工作。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较大调整,妇促中心编印了《昆明市妇联“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及申办程序解答》(2022版)宣传册2000册,在全市妇联系统发放,并做好具体的政策解释及业务指导工作;完成“2022年昆明市妇联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补助”额度分配与申请,“2021年昆明市妇联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代办业务服务费”测算与申请;做好工作经费使用范围指导、后续跟踪服务指导工作;做好每月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2022年7月,协调解决了盘龙区妇联贷款发放速度慢等问题。三是完成全市妇联系统“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复审复查问题整改工作”。经审计,全市妇联2021年创业贷款存在“贷款人身份不符2例,贷款资料不完整29例,工商营业执照注销3例”共计34例的整改问题,截止8月底,已全面完成整改。截止12月28日,全市妇联完成创业担保贷款(含贷免扶补)推荐1286户,发放22559.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7.81%。

2022年,妇促中心本级创业担保贷款任务50户,完成82户,金额1114,带动就业353人。并且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市级工作站全面统筹、查缺补漏作用,将五个开发(度假)园区、空港经济区纳入服务范围,一方面主动对接、整合资源,一方面积极宣传政策、上门服务,做到市妇联创业贷款工作全覆盖、零空白,夯实了妇女创业就业及妇女发展工作基础。

2.“定向订单”培训“提”本领

1创新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创业妇女素质,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是促进妇女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妇促中心2022年创业创新培训以“新媒体运营带货直播”为载体,重点聚焦新一轮互联网经济发展机遇,对广大城乡妇女创业者开电子商务、电商运营等培训,重点培养“网红达人”、“直播带货高手”等新业态创业者。全年完成“新媒体运营培训”17期,34天,888人,覆盖14个县(市)区及阳宗海风景度假区、空港区、经开区3个度假(开发)园区。广大城乡妇女掌握了“直播带货”等新媒体运营技能,将家乡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销往全国各地,实现了离家不离村、离土不离乡的创业就业愿望,在乡村振兴中实现了“巾帼”有为。

2022年创业培训立足实效,在往年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健全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紧跟妇女需求,扩大培训量。2021年新媒体运营培训仅6期,2022年,经充分征求县(市)区妇联意见,开展妇女创业培训需求摸底调查,需求为18期,仅安宁市就申报了2期。 学员反响较好,其中:石林学员彭春娥生产经营以养殖土鸡、销售土鸡蛋为主,虽然开设了“抖音号”,但对“抖音引流”有畏难情绪,面对具体操作更是一筹莫展,通过学习,在老师指导下拍摄了短视频上传“抖音号”,点赞关注度从零到百位增长,大大增强了她利用新媒体实现产品本地宣传和销售的信心。东川学员“莲藕姐”在培训前一直在家务农,进行莲藕种植。通过学习后掌握短视频基础拍摄、剪辑,账号运营等技术,开设了抖音账号,通过发布“接天莲叶无穷碧,印日荷花别样红”的莲花视频,吸引了大量粉丝,成功打开了“线上”销售渠道。二是紧跟发展趋势,优化培训课程。培训团队结合云南本土实际编写“高原农特产品新媒体(直播带货模式)及运营培训手册”,进一步整合了优质师资力量,优化了课程设计及培训内容;三是注重实效,夯实后续服务机制。采用三种方式开展培训后续服务,帮助打造“巾帼农特产品”品牌。截止目前,帮助自有适合产品的创业者搭建网销渠道 93 名;挑选14名创业者优质产品进入第三方平台现有网销渠道,意向合作14个;挑选13位优秀创业者成为网络主播实现就业,意向挖掘13名。

2)按需开展技能培训。2022年,按照“云南省实施乡村振兴技能人才计划培训”要求,妇促中心立足职能,以“技能云南巾帼行动”为载体,完成“定向订单”式技能培训10期,53天,培训妇女502人,培训内容涵盖初级茶艺师、中级育婴员、中级园艺师、花艺师知识普及等。

妇促中心“定向订单式”妇女技能提升培训一是紧密结合妇女群众需求,把培训分为知识普及类及专业资格类。全年开展知识普及类4期,192人;开展专业资格类6期,310人,成功考取职业资格证比例为98%。二是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积极融入当地发展大局。例:在宜良县结合当地县委县政府重点打造的“宝洪茶”茶产业、县花“三角梅”园艺产业,开设了茶艺师培训及园艺师培训。在石林县结合当地县委、县政府打造“最美乡村”项目,在彝族村“阿着底”开展了“庭院管理”培训班,给当地妇女群众打造自家庭院建设美丽乡村提供了思路和技术支持,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巾帼作用。

3.搭建平台促发展

妇促中心以“职业指导先行——技能培训提升能力——专场招聘会推荐就业”的模式,提供一条龙服务,形成促进妇女就业工作闭环。以培训为抓手,搭建学习交流和就业创业平台,帮助妇女转变观念,送技能、送政策、送岗位、送关爱,进一步围绕“中心”促进妇女就业,在“六稳”“六保”工作中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

1)职业指导树信心。邀请市委党校副教授梅长青做“妇女创业就业及职业指导”讲座4场,参加人数199人。梅教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我国经济发展趋势、省市产业规划、就业形势现状等方面为参训妇女们做了创业就业指导。在“后疫情时代”,职业指导及政策分析能进一步帮助创业就业妇女认清经济形势,建立市场信心,为鼓励我市妇女创业就业及刺激经济复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专场招聘搭平台。 共召开了招聘会4期。3月,召开“春风送岗”女性“线上”专场招聘会,组织123家企业,提供了2187个岗位。5月,在盘龙雄达茶城召开了“茶艺师专场招聘会”,在盘龙金星街道召开了“养老护理员专场招聘会”。10月,在云南省家政行业协会召开了“收纳整理师专场招聘会”。三场“专场招聘会”参加妇女153人,提供岗位400余个, 达成求职意向59人。

3“产业联盟”聚力量。一是关注“巾帼家政”产业,助推农村妇女进城务工就业。为深入实施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全面实施家庭服务提升行动,优化巾帼家政服务品牌,妇促中心积极联系指导市妇联家政产业联合会,在职业培训、标准完善、宣传推广等方面积极发挥了妇联组织独特作用。在2021年牵头组织编印了《昆明市家庭服务业实操手册(试行)》的基础上,2022年为家政行业务工妇女开展培训3期,147名,成功推荐49名妇女在家政行业实现了就业。在“巾帼家政”企业中积极开展助企纾困政策咨询、创业贷款“一条龙服务”。

二是关注“巾帼农特产品产业联盟”,助推农村妇女实现居家“自媒体”创业就业。“巾帼农特产品产业联盟”深耕“新媒体”营运,在“新媒体运营”技术培训、巾帼农特产品推广、搭建多渠道销售渠道等方面发挥作用,2022年,组建了“新媒体运营”稳定的师资队伍、开发了系统培训课程、完善了后续服务机制,已逐步形成较完善的培训体系。妇促中心重点关注农特产品“直播带货”新业态创业群体,依托“巾帼农特产品产业联盟”开设了系列培训,在广大农村妇女心中种下了一颗电商的“种子”,开辟了一条通过“自媒体”实现创收的新路径。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掌握了“直播带货”等新媒体运营的技能,将家乡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销往全国各地,实现了离家不离村、离土不离乡的居家创业就业愿望,在乡村振兴中实现了“巾帼”有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机构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培训处、创业担保工作站。无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740,145.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0,145.4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含教育收费0),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1,605,497.58元相比,增加134,647.82, 原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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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740,145.40。其中:基本支出1,163,916.40元,占总支出的66.89%;项目支出576,229.00元,占总支出的34.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605,497.58元相比增加134,647.8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4,647.82元,增加8.38%;上级补助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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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3,916.40元。与上年支出1,049,379.95元相比,增加了114,536.4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的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4,928.84元,占基本支出的94.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8,987.56元,占基本支出的5.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6,229.0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556,117.63相比,增加了20,111.37元。主要原因为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奖补资金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妇女创业就业专项资金178,642.00,用于开展就业及创业指导、就业及创业培训。2022年主要采用三种方式开展培训后续服务,帮助打造“巾帼农特产品”品牌。截止2022年年底,帮助自有适合产品的创业者搭建网销渠道93名;挑选14名创业者优质产品进入第三方平台现有网销渠道,意向合作14个;挑选13位优秀创业者成为网络主播实现就业,意向挖掘13名。

2.妇女创业就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397,587.002022年完成“新媒体运营培训”17期,34天,888人,覆盖14个县(市)区及阳宗海风景度假区、空港区、经开区3个度假(开发)园区。本级创业担保贷款任务50户,完成82户,金额11,140,000.00元,带动就业353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740,145.40,其中:基本支出1,163,916.40元,占总支出的66.89%;项目支出576,229.00元,占总支出的34.64%;上级上缴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4,759.19元,其中:基本增加134,647.82元,增长8.38%;项目增加20,111.37增长3.62%;上级上缴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加/下降0%;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加/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加/下降0%。


图片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3,14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9%。其中:

2012950-事业运行支出”896,915.88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事务的支出;

“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76,229.00元,主要反映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系统的工作项目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57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572.98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89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其中: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895.98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474.56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24.00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节能环保(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城乡社区(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交通运输(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5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反映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预算的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2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896,915.88元,与上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774,371.01元相比增加122,544.8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的相应增加。

部门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事业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18,648.00元、水费2,202.00元、电费3,402.00元、邮电费5,432.92元、物业管理费7,200.00元、差旅费6,900.00元、维护费780.00元、工会经费4,022.64元、福利费18,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资产总额475,565.26元,其中,流动资产471,096.74元,固定资产4,468.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382,142.45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7.0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货币资金减少370,014.8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5565.26

471096.74

4468.52




4468.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部本级、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国财政杂志社、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和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300201111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