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维权】昆明市各级妇联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线上学习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09 10:58信息来源:昆明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为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妇女群众法治观念和权益保障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2月7日,昆明市妇联积极组织各级妇联干部、执委、婚姻调解工作人员、妇女群众等1.4万余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线上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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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云南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杜爱萍结合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亮点进行详细解读,并指导广大妇女群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讲座内容丰富,理论联系实际,对做好新时代妇女维权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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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是“半边天”,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接下来,昆明市妇联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妇女发展,保障妇女权益,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同胞积极加入到经济社会建设实践中,不断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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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线上直播后

大家纷纷发表感言


昆明市五华区妇联主席  李青锋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各项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一名基层妇联干部,我始终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更是用法保护广大妇女群众的实际践行者。通过讲座,涵盖着老师专业理解和实践分析的阐述,让生硬的法律条文“活起来”;通过学法,自己对法律条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层次内涵的深刻领悟;通过用法,准确运用法律的方式和手段,切实推进妇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昆明市东川区妇联主席  陈兴梅

今天学习了全国妇联录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解读微课堂——《就业性别歧视的认定及其防治》。课程详细解读如何认定侵犯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以及维权对应的法律规定。我认为这是我们国家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具体体现和又一次进步,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贯彻和落细落实!作为一名妇女干部,我希望广大姐妹们珍惜党和国家为我们创造的越来越好的发展环境,学好、用好法律武器,做推动妇女事业健康发展和不断进步的实践者和受益者!

昆明经开区洛羊街道水井山社区妇联主席  李俞静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与时俱进,直面女性权益保障的痛点和难点,为基层社区妇联工作方向提供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女性在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平等获得发展机遇、平等享有发展成果等方面提供全面保障,同时让女性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家庭,助力姐妹们昂首走入“她”时代。我将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核心理念,更加主动做好基层社区妇联工作,用心用情打造社区妇联特色品牌,进一步凝聚巾帼智慧与力量,建设好、服务好基层社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