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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对全市失业妇女进行就业援助;
2.开展就业及创业指导、就业及创业培训;
3.为妇女就业和创业争取各类创业资金,开发创业项目;
4.对全市14个县(市)区妇联小额贷款工作站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5.促进妇女就业和创业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一本书”争创新
2021年,妇促中心经过抽样调查、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环节,在市妇联领导下牵头组织编印了《昆明市家庭服务业实操手册(试行)》。全书分为三篇九章,着重对家庭清洁实操进行阐述,充分发挥普及读本的学习和教育功能,帮助广大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妇女了解、掌握、运用家庭服务业实用技能,提高家政职业化水平,本书可作为家庭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实操培训教材,同时也可作为广大居民、家庭自学的指导用书。《昆明市家庭服务业实操手册(试行)》为内部发行公益刊物,编印了2000册,面向全市家庭服务业从业机构免费发放。《昆明市家庭服务业实操手册(试行)》编印在助力家庭服务业标准化、诚信化、品牌化建设,促进巾帼家政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作为2021年昆明市妇联创新工作上报。并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国妇女报》、“云报新闻”、“都市时报”、“掌上春城”、“无线昆明”、“都市条形码”等全国、省、市新闻媒体上被广泛推广及宣传。
2.“三类培训”强素质
2021年,妇促中心紧密结合妇女群众所需,针对各类人群,共开展了三种不同类别的培训,一是新时代女性学堂;二是定向订单式培训;三是创业创新培训,全年线上线下培训64期,线下培训2625人,线上课程浏览量达3万余人。其中:“新时代女性学堂”为线上课堂,具体培训内容分为“创业创新篇”10堂课和“技能提升篇”10堂课,线上浏览量达3万余人;“定向订单式”培训面向全市十五个县(市)区失业失地妇女群众开展,培训内容为广大妇女所需的新媒体运营、收纳整理、育婴员等,全年培训37期,培训人数2308人。创业创新培训侧重于贷款户、有创业需求的失业妇女、创业导师等,全年开展7期,培训317人,特别是针对创业导师开展的“创业导师训练营”受到一致好评。妇促中心2021年的培训工作以推动妇女发展为主题, 围绕稳就业保就业, 以培养更多高素质创业创新妇女技能人才为目的,线上线下双管齐下 ,创业创新双举多得, 培训规模较往年取得了较大突破,成效显著。
3.“四大结合”促双创
一是结合“春风行动”女性专场招聘会暨妇女创业就业援助“五送”活动,做好其中“四送”即“送就业岗位、送创业指导、送职业技能、送创业贷款”。2021年,妇促中心具体负责完成了“春风送岗女性专场线上招聘会”,联合市就业局组织了879户企业参加线上招聘,提供有效岗位5258个。二是结合“巾帼家政产业联合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进城务工妇女就业。家庭服务业为农村、城市剩余劳动力,尤其是妇女群众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据统计,昆明市家庭服务业现有从业人数约10万余人,大部分都是农村进城务工妇女。2021年,为帮助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优化家政行业从业环境,妇促中心组织了50余名家政行业从业人员开展了《商务礼仪培训》;依托“巾帼家政产业联合会”专家团队,组织编印了《昆明市家庭服务业实操手册(试行)》,在职业培训、标准完善、宣传推广等方面发挥了妇联组织独特作用,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进城务工妇女就业。三是结合“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以创新带动妇女居家创业就业。依托“巾帼农特产品联合会”,聚焦新一轮互联网经济发展机遇,重点关注农特产品“直播带货”新业态创业群体,整合“她力量”以创新带动妇女居家创业就业。2021年,主办“直播带货”培训6期,乡村电子商务培训6期,协办“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新媒体直播消费帮扶活动4场。广大妇女掌握了“直播带货”等新媒体运营的技能,将家乡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销往全国各地,实现了离家不离村、离土不离乡的创业就业愿望,在乡村振兴中实现了“巾帼”有为。四是结合市场需求,找准重点突破点,帮助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妇促中心从2018年起开始大力实施“技能提升”培训,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传统的职业培训项目普及率较高,但有些市场亟需的职业技能培训做得不多。例如“收纳整理师”“形象管理师”等新兴职业,市场巨大,前景广阔,是适合妇女就业的“蓝海”,但由于新兴行业未形成职业标准,目前暂未纳入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2021年,妇促中心紧密结合市场形势、妇女需求推出了“收纳整理”、“插花技能”“形象管理”等较为新颖实用的培训项目,线上、线下同步培训,对传统培训项目进行了补充,帮助拓宽了妇女就业渠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表)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支,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6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55万元,占总收入的97.2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52万元,占总收入的2.74%。与上年收入相比,减少4.41万元, 下降率为2.67%。原因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6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94万元,占总支出的65.36%;项目支出55.61万元,占总支出的34.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相比,减少4.41万元,下降率为2.67%。主要原因为: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工作经费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94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增加6.81万元,增长率为6.9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的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22万元,下降率为16.79%。主要原因为: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工作经费的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按照年初的目标任务,2021年,昆明市妇联“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目标任务数合计为1722人,市妇促中心本级任务为102人。截止12月31日,全市妇联“贷免扶补”完成297户,521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完成1460户,25469.80万元,两项贷款合计完成1757户,30,686.8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2.03%。妇促中心本级完成创业担保贷款102户,1785万元,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了4.41万元,下降率为2.67%。主要原因为: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工作经费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6%。主要反映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事务的支出;及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系统的工作项目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及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给与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3%。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5%。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补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主要反映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无异地交流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21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77.44万元,与上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对比增加2.88万元,增长率为3.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的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资产总额85.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21万元,固定资产0.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8.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5.77 | 85.21 | 0.56 | 0.5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部本级、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国财政杂志社、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和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300201111
附件: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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