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下发《关于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昆明市官渡区太和街道和平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段永芬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段永芬,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1月担任和平后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2009年4月起任和平路社区党总支书记。段永芬是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云南省妇联十一届执委会执委。先后获“云南省人民调解”二等功、“云南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昆明市劳动模范”“昆明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昆明市优秀共产党员”“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段永芬的带领下,和平路社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社区区域化妇联将触角向下延伸到楼栋,构筑起纵横交错的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了基层妇联组织优势,为社区居民营造了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园”,同时也为社区治理贡献了重要的巾帼力量。和平路社区先后荣获“全国科普示范社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等50余个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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