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对全市失业妇女进行就业援助;
2、 开展就业及创业指导、就业及创业培训;
3、 为妇女就业和创业争取各类创业资金,开发创业项目;
4、 对全市16个县(市)区妇联小额贷款工作站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5、 促进妇女就业和创业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帮创业促就业,“助”脱贫攻坚
一是小额贷款帮创业。2019年, 妇促中心本级为90名创业人员(其中女性52人,占57.8%)发放了7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带动就业230人;成功推荐劳动密集性小企业贷款7家,发放贷款1910万元,带动就业108人。指导及服务全市妇联系统为1550名创业人员(其中女性868名,占贷款人员的56%)发放小额贷款22447万元,带动就业人数4184人;扶持“贷免扶补”创业人员319名(其中女性198名,占贷款人员的62%)发放贷款4489万元,带动就业1351人;成功推荐劳动密集性小企业贷款10家,发放贷款2810万元,带动就业192人。
二是技能培训促就业。 2019年,面向全市开展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15期,培训妇女763人,包含高级育婴员5期、刺绣2期、初级评茶员2期、酒店服务员1期,养老护理员2期、家居清洁3期。
2、 强培训树典型,“促”妇女发展
一是创业培训强素质。2019年,妇促中心全年共开展创业创新培训5期,共培训286人。
二是培树典型凝力量。2019年,妇促中心在开展小额贷款、技能培训、平台搭建的工作基础上,积极挖掘培树了一大批创业典型。其中,市妇联巾帼农特产品产业联盟理事长何玉萍获云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并被推选为2019年昆明市“有信仰、讲奉献、爱昆明”先进典宣讲人。
3、 打造帮扶平台,“联”巾帼力量
妇促中心在市妇联的领导下打造了昆明市妇联巾帼家政产业联盟及巾帼农特产品产业联盟。2019年,妇促中心依托两个联盟发挥各自产业优势,在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了家政技能大赛、 编写了家政实操手册(初稿)、举办了系列农特产品展销会、打造了安宁“小蜜梨”品牌等多项工作,在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贡献巾帼力量。
4、 立足本职谋进取,“研”融合发展
2019年,妇促中心全面开展了对昆明市家政服务业的系统抽样调研。对全市8家县(市)区妇联50余家家政服务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典型个案访谈等方式进行,最终形成《2019年昆明市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为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或完善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有效建议。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19年末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1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325.22万元相比,减少了205.23万元, 原因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的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1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1万元,占总支出的83.10%;项目支出20.28万元,占总支出的16.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325.22万元相比,减少了205.23万元,主要原因为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工作经费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71万元。与上年支出105.97万元相比,减少了6.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工资、社保费、公积金的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的减少导致基本支出的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8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219.25万相比,减少了198.97万元。主要原因为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工作经费的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支出 | 开展工作情况 |
1 | 促进妇女就业创业 | 18.00万元 | 深入推进“巾帼脱贫”行动,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以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上岗培训的方式,对城乡妇女开展实用技术和电商创业创新培训,提升她们的创新发展能力。市妇联完成实用技术培训及电商创业创新培训300人,14个县(市)区妇联各完成实用技术培训及电商创业创新培训350人,每年完成5000人培训任务。 |
2 |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 | 2.28万元 | 实施“贷免扶补”创业贷款项目,完成扶持200人目标任务。 |
合 计 | 20.28万元 |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325.22万元相比,减少了205.23万元。主要原因为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工作经费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4%。其中:
“2012950-事业运行支出”68.3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事务的支出;
“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8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妇联系统的工作项目的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0%。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0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4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其中: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8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78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1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补资金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反映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2.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公用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资产总额292.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1.89万元,固定资产0.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92.24 | 291.89 | 0.35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部本级、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国财政杂志社、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和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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