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24 10:20信息来源:昆明市妇女联合会

昆明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妇儿工委,是昆明市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事务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制定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做好两个规划监测统计工作

一是督促统计部门要按照两个规划的要求,确实履行好职责: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撰写和提交年度监测统计报告。二是督促成员单位要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妇女儿童指标数据统计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并保持统计人员(联络员)相对稳定。三是督促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测统计、特别是分性别统计工作力度,把妇女儿童数据采集纳入本部门年度常规统计制度,纳入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切实提高数据采集的全面性;针对个别难以采集到的量化指标,采取抽样调查、推算等方法进行完善,力争主要指标无缺项、无空白,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2. 分类推进未达标指标达标

2018年两个规划监测统计显示,全市还有19项指标未达到2020年目标值,市妇儿工委办将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的联络对接,针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逐项找原因、逐项提措施、逐项抓落实。一是对于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目标,督促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达标;二是对于预计确实难以实现的目标,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实事求是,提出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地推进;三是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目标,督促牵头部门要主动沟通,各有关部门积极协作,共同推进。四是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巩固提高已经完成的目标,防止因工作松懈而导致指标下滑。

3. 提升服务妇女儿童工作的水平

昆明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将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至少开展一次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和专干培训,至少开展2次市妇儿工委联络员培训,推动部门间和地区间的交流,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合力。二是提升调查研究的能力。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认真研究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成员单位一起,分析未达标指标县(市)区完成情况,对指标数据滞后的县(市)区开展督导,推动工作,促进达标。三是加强与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厅的联系对接,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妇儿工委办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儿工委办2019年度收入合计87.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192.22万元相比,减少了105万元, 原因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的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儿工委办2019年度支出合计8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2万元,占总支出的51.50%;项目支出42.30万元,占总支出的48.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192.22万元相比,减少了105万元,主要原因为“春蕾计划”春蕾学生生活费及学费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不纳入本部门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儿工委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92万元。与上年支出43.40万元相比,增加了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人员调入导致工资、社保费、公积金的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的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儿工委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3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48.82万相比,减少了106.52万元,主要原因为“春蕾计划”春蕾学生生活费及学费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不纳入本部门决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支出

开展工作情况

14

两个规划宣讲、督导及示范点建设

10.30万元

组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师团,进党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宣讲20次。完成《昆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年度监测统计,全面提升昆明妇女儿童工作软实力。

15

两规编制及评审

32.00万元

形成昆明市妇女发展专项评估报告、昆明市儿童发展专项评估报告。

合 计

501.06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儿工委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192.22万元相比,减少了105万元。主要原因为“春蕾计划”春蕾学生生活费及学费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不纳入本部门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4%。其中:

“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40.2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事务的支出;

“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48.88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妇联系统的工作项目的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反映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2.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儿工委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公用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妇儿工委办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7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7万元相比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为经费定额基本维持不变。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0.68万元、水费0.08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1.09万元、维护费0.15万元、会议费4.45万元、工会经费0.16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46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妇儿工委办资产总额32.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5万元,固定资产23.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27

9.25





23.0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0)。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部本级、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国财政杂志社、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和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昆明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