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妇联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市妇联主要职能包括以下9个方面: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省妇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定全市妇女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指导各县(市)区妇联和市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委会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妇联团体会员的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2)团结和动员全市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项活动,实施“科技致富”、“社区服务”、“家庭文明工程”,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指导全市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推动“女性形象”工程的实施,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同男子的平等权利;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和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订有关妇女儿童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 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6)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基层妇女工作的活力。协助县(市)区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党组织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妇联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开展妇女理论研究,为各级妇联工作提供理论服务。
(7)负责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负责同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侨联、台联妇委会的联系,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承担昆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强化思想引领,凝聚妇女人心。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及“女性大讲坛”系列活动,印发《昆明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传达提纲》,就全市妇联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做出安排。在线上,立足“1+14”微信矩阵和“一呼百应”微信群,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网络宣传活动,在市妇联微信公众号“昆明女声”持续推出“每周一学”线上学习活动10期,组织策划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网络知识竞赛2期,上万名网友积极参与有奖问答;开展网邀妇女群众“串娘家”、寻找“最美家庭”网络投票、开展家庭教育和亲子阅读等活动。发布市级政务微博1233条,“昆明女声”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917篇、总用户数达2万人、阅读总人数近17万人。强化妇联系统“一呼百应”功能,在线下,举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市级决赛,采取市妇联班子带头讲,各级妇联主席、执委、干部直接讲,举办宣讲会、座谈会、分享会,层层宣讲234场,听众29025人次,将精神层层传递到县、乡、村、组各级妇联组织、每位妇女群众当中,引领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
2. 发挥两个独特作用,促进家庭建设。以“家”为细胞,发挥两个独特作用,弘扬传统家庭美德,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注重家庭,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妇女之家”开展了1823次活动,参与各类“晒、议、讲、展、秀”活动家庭共16703户,参与群众达61401人次;举办最美家庭故事会1072次、举办家风家训展示、评议会1326次、建最美家庭光荣榜697个;开展网络宣传展示家庭253户,网民互动留言593974人次,社区评选“最美家庭”1546户;开展家书寄语征集展示活动,征集作品339条,参与活动人数6679人。逐级推荐的10户家庭中有6户家庭荣获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和“第九届云南省五好家庭”称号。深入开展“法入家门”,以“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法治主题公园(广场)、法治机关等阵地为宣传平台,组织专家、律师深入社区、农村、偏远乡村、流动人口集中地城中村等区域开展“送法进家”宣讲56场、9040人参加,创建市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维权岗、站)”39个、“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42个。注重家教,创新家长学校工作,在32个市级社区家长学校以采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方式,启动“家庭教育服务”“家庭亲子阅读”“社区儿童保护体系”等项目。广泛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培训和教育知识“四进”巡回讲座259场,培训家长44776人次。注重家风,在全省率先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好家风之家庭文明礼仪专题活动,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持续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巡讲250场,听众达25594人次。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党校联合开展以“树廉洁家风、建文明家庭”为主题的昆明市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助廉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家属的廉洁自律意识,发挥好家属“廉内助”的监督作用,筑牢家庭“防火墙”,推动领导干部家庭提升以德齐家、以廉保家的意识。
3. 推动妇女双创,助力脱贫攻坚。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妇女深入实施“巾帼脱贫”行动,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各项惠民政策和任务要求,引导贫困妇女群众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找准妇联组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顶层设计,以“挂包帮、转走访”帮扶点的工作为抓手,以寻甸、禄劝、东川等贫困县区为重点,全面推进贫困县区脱贫攻坚工作,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重点推动“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向贫困地区贫困妇女倾斜,向8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00万元;向300人发放贷免扶补贷款3000万元。举办市级“春风送岗位”女性专场招聘会,推荐适合女性就业的岗位1920个,为2000余名群众提供了创业指导、小额贷款、法律政策等方面的现场咨询服务。举办优秀女企业家清华大学现代企业经济管理高级研修班,培训优秀女企业家50名;实施“互联网+妇联+精准扶贫”工程,开展“巾帼创新业带头人”、“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培训女性创业带头人110名;组织各类订单式定向培训32期,培训高级育婴师、刺绣、茶艺师、电商创业女性6000余人,着力提升她们致富、帮富、带富的素质和能力。精心选择我市家政、刺绣、农特产品行业的优秀女企业家,发挥她们的示范作用,创建“巾帼家政联盟”、“巾帼刺绣联盟”、“巾帼农特产品联盟”,整合行业资源,以满足产业需求为导向,集中打造、帮扶,形成产业孵化链,实现互利共赢。持续深化“巾帼建功”行动,评选命名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50个、“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25个、“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25个、“巾帼建功标兵”25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5个,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工作,以榜样力量引领激励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努力拼搏进取,争创一流业绩,弘扬新时代女性新风采。开展“美丽庭院巾帼行动”,紧密结合乡村振兴计划,立足文明村镇“人居环境整洁优美”评选标准,重点在涉农地区开展以“清洁卫生环境美、物品摆放整齐美、环境保护生态美、身心健康生活美、文明家风和谐美”为标准的“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通过宣传发动、提升改造、推荐评选等步骤,层层推选星级“美丽庭院”,以寻甸县、禄劝县、东川区为试点,创建市级“美丽庭院”不少于100户。为挂包户提供一对一家政服务培训,与村民一起打扫卫生,以小家美,促进乡村美,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向上争取项目各类项目资金45.75万元,其中,实施全国妇联“两癌”项目,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患病妇女38人,每人给予1万元救助资金,共计发放救助金38万元;实施省妇联“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患病妇女25人,每人给予2500元救助资金,共计发放救助金6.25万元;实施省妇联“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项目,援建建档立卡贫困单亲母亲3户,每户补助5000元,共计1.5万元。实施市妇联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筹集280万元项目资金,为市妇联“家庭鹅场”示范基地、优秀女性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及培训,为妇女创业创新提供资金保障。
4. 扩大对外交流,构建互通平台。围绕“一带一路”民心相通推动妇女交流交往,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积极探索中泰、中孟双方女性组织在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应泰国泛太平洋和东南亚妇女协会、孟加拉国妇女企业家协会邀请,组团出访泰国、孟加拉国,深化与周边国家妇女的交流与合作。承接全国妇联澜湄5国30名妇女干部“消除贫困与妇女经济赋权”研修班妇女干部,缅甸、老挝50名厅级妇女骨干培训班现场教学,为南亚、东南亚合作健康持续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新贡献。以昆明市妇女创业创新示范中心为平台,定期组织女性非遗企业到各国参加展会及推介会,积极嫁接民族文化,促进原创产品交流,先后接待秦国、缅甸、斯里兰卡、韩国、印度等多个国家妇女访团共计1200余人次。
5. 关爱妇女儿童,维护合法权益。发挥妇联作为广大妇女的温暖之家的组织职能,关注妇女民生,访贫问苦、依法维权、扶贫济困。关爱妇女儿童。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发挥成员单位作用,认真实施好“两个规划”,对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促推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两个规划进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宣讲5次,在各县(市)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的宣传培训18次。拨付2018年“春蕾计划”资助经费234.7万元,资助1000名贫困家庭女童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向省妇联争取项目资金15.24万元,在寻甸、东川、禄劝实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项目、“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项目、“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项目。紧扣“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三八节、六一节期间筹集33万余元物资开展贫困妇女、留守儿童慰问。源头维权,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对妇女儿童社会贫弱群体开展法律援助,与市农业局联发《关于切实做好土地确权工作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的通知》,印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问答汇编1万册,强化维护妇女土地权益宣传。开展“下农村、进家庭、找家长”控辍保学家庭走访工作,入户2250户,做好教育宣传引导和失辍学儿童劝返工作。接待来访来信来电2185件次,完成省妇联交办件6件次,回复省女一监帮教“两封信”216封。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纳入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1306.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6.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1028.41万元相比,增加了277.60万元, 原因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130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13万元,占总支出的66.49%;项目支出438.48万元,占总支出的33.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1030.27万元相比,增加了278.34万元,主要原因为妇女创业就业项目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0.13万元。与上年支出780.93万元相比,增加了8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导致工资、社保费、公积金的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的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18.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8.48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249.34万相比,增加了189.14万元。主要原因为妇女创业就业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支出 | 开展工作情况 |
1 | 三八节活动经费 | 10.00万元 | 组织开展“妇联走基层•娘家送温暖”走访慰问进行业、访农村活动;推荐先进典型荣获全国、省级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 |
2 | 家庭文明建设经费 | 15.00万元 | 以良好家风促清廉党风,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建设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传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树立家国情怀,以家庭和睦促进邻里和善、社区和美、社会和谐。在妇女之家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评选2019年昆明市“最美家庭”。 |
3 | 巾帼志愿者服务 | 10.00万元 | 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4场。 |
4 | 落实妇女代表联系工作制度及对外联络工作经费 | 16.50万元 | 坚持党建带妇建,建立完善相应管理机制,继续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妇联组织,分区域推进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妇联工作覆盖面。 |
5 | 妇联自身建设工作经费 | 100.00万元 | 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举办妇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专题培训班和昆明市第二十二期妇女干部培训班,共培训妇联执委骨干和科级后备女干部120名,提升妇联队伍专业化工作水平。围绕“一带一路”和昆明市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开展“三涉”人员交流培训。 |
6 |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 6.00万元 |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入家门”法治宣传进家庭宣传活动,创建“法律六进示范点”一个,开展宪法宣誓、考试等系列活动。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入家门”法治宣传进家庭工作,组织专家、律师完成法治进家庭宣传36场。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以及特殊人群的“两封信”回复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7 | 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 6.00万元 | 开展“美丽家园”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广泛动员妇女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巾帼志愿者及妇女群众在提升村容村貌、净化美化庭院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
8 | 昆明市第十六届妇女代表大会换届经费 | 34.79万元 | 完成昆明市妇女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换届前期准备工作。 |
9 | 昆明市春蕾少年儿童基金会工作经费 | 10.00万元 | 关爱贫困女童,资助贫困家庭女童完成高中阶段学业。 |
10 | 意识形态及新媒体建设工作 | 10.00万元 | 在平面、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上宣传昆明妇女工作不少于50条。 |
11 | 妇女创业就业项目经费 | 200.00万元 | 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多渠道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精准开展女性创业创新创优工作,发挥“巾帼家政联盟”、“巾帼农特产品联盟”带动作用,组织女企业家抱团发展,让广大妇女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洪流中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市妇联及14个县(市)区妇联、开发(度假)园区妇联各举办一场“春风送岗位”女性就业专场招聘会暨妇女创业就业援助“五送”活动。 |
12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费 | 6.00万元 | 组织开展“妇联走基层·娘家送温暖”走访慰问贫困女性 |
13 | 小额贷款工作经费 | 11.59万元 | 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412条;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1057篇。 |
合 计 | 438.47万元 |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0%。与上年支出1028.42万元相比,增加了277.59万元,主要原因为妇女创业就业项目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9%。其中:
“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711.7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事务的支出;
“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18.29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妇联系统的工作项目的支出;
“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6.00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妇联系统的宣传事务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7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59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给与的补助支出。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9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6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43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2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反映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5.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12.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1.根据云南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要求,主题教育期间,所有单位主要领导外出计划取消,故因公出国(境)费用未支出;2.厉行节约,压缩公用接待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43万元,下降9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72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1万元,下降59.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根据云南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要求,主题教育期间,所有单位主要领导外出计划取消,故因公出国(境)费用未支出;2.厉行节约,压缩公用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省、市妇联交流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5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99万元相比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会经费定额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16.50万元、印刷费2.33万元、水费0.40万元、邮电费1.55万元、差旅费2.71万元、维护费1.36万元、会议费2.18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委托业务费0.30万元、工会经费2.03万元、福利费6.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4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本级)资产总额475.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7.46万元,固定资产28.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9.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75.48 | 447.46 | 28.02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部本级、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国财政杂志社、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和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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