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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妇联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市妇联主要职能包括以下9个方面: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省妇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定全市妇女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指导各县(市)区妇联和市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委会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妇联团体会员的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2)团结和动员全市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项活动,实施“科技致富、“社区服务”、“家庭文明工程,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指导全市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推动“女性形象”工程的实施,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同男子的平等权利;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和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订有关妇女儿童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 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6)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基层妇女工作的活力。协助县(市)区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党组织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妇联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开展妇女理论研究,为各级妇联工作提供理论服务。
(7)负责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负责同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侨联、台联妇委会的联系,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承担昆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思想引领,凝聚妇女人心。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及“女性大讲坛”系列活动,印发《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传达提纲》,就全市妇联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做出安排。在线上,立足“1+14”微信矩阵和“一呼百应”微信群,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网络宣传活动,在市妇联微信公众号“昆明女声”持续推出“每周一学”线上学习活动10期,组织策划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网络知识竞赛2期,上万名网友积极参与有奖问答;开展网邀妇女群众“串娘家”、寻找“最美家庭”网络投票、开展家庭教育和亲子阅读等活动。发布市级政务微博1233条,“昆明女声”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917篇、总用户数达2万人、阅读总人数近17万人。强化妇联系统“一呼百应”功能,在线下,举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市级决赛,采取市妇联班子带头讲,各级妇联主席、执委、干部直接讲,举办宣讲会、座谈会、分享会,层层宣讲234场,听众29025人次,将精神层层传递到县、乡、村、组各级妇联组织、每位妇女群众当中,引领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
2、发挥两个独特作用,促进家庭建设。以“家”为细胞,发挥两个独特作用,弘扬传统家庭美德,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注重家庭,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妇女之家”开展了1823次活动,参与各类“晒、议、讲、展、秀”活动家庭共16703户,参与群众达61401人次;举办最美家庭故事会1072次、举办家风家训展示、评议会1326次、建最美家庭光荣榜697个;开展网络宣传展示家庭253户,网民互动留言593974人次,社区评选“最美家庭”1546户;开展家书寄语征集展示活动,征集作品339条,参与活动人数6679人。逐级推荐的10户家庭中有6户家庭荣获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和“第九届云南省五好家庭”称号。深入开展“法入家门”,以“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法治主题公园(广场)、法治机关等阵地为宣传平台,组织专家、律师深入社区、农村、偏远乡村、流动人口集中地城中村等区域开展“送法进家”宣讲56场、9040人参加,创建市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维权岗、站)”39个、“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42个。注重家教,创新家长学校工作,在32个市级社区家长学校以采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方式,启动“家庭教育服务”“家庭亲子阅读”“社区儿童保护体系”等项目。广泛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培训和教育知识“四进”巡回讲座259场,培训家长44776人次。注重家风,在全省率先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好家风之家庭文明礼仪专题活动,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持续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巡讲250场,听众达25594人次。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党校联合开展以“树廉洁家风、建文明家庭”为主题的昆明市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助廉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家属的廉洁自律意识,发挥好家属“廉内助”的监督作用,筑牢家庭“防火墙”,推动领导干部家庭提升以德齐家、以廉保家的意识。
3、推动妇女双创,助力脱贫攻坚。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妇女深入实施“巾帼脱贫”行动,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各项惠民政策和任务要求,引导贫困妇女群众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找准妇联组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顶层设计,以“挂包帮、转走访”帮扶点的工作为抓手,以寻甸、禄劝、东川等贫困县区为重点,全面推进贫困县区脱贫攻坚工作,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重点推动“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向贫困地区贫困妇女倾斜,向8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00万元;向300人发放贷免扶补贷款3000万元。举办市级“春风送岗位”女性专场招聘会,推荐适合女性就业的岗位1920个,为2000余名群众提供了创业指导、小额贷款、法律政策等方面的现场咨询服务。举办优秀女企业家清华大学现代企业经济管理高级研修班,培训优秀女企业家50名;实施“互联网+妇联+精准扶贫”工程,开展“巾帼创新业带头人”、“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培训女性创业带头人110名;组织各类订单式定向培训32期,培训高级育婴师、刺绣、茶艺师、电商创业女性6000余人,着力提升她们致富、帮富、带富的素质和能力。精心选择我市家政、刺绣、农特产品行业的优秀女企业家,发挥她们的示范作用,创建“巾帼家政联盟”、“巾帼刺绣联盟”、“巾帼农特产品联盟”,整合行业资源,以满足产业需求为导向,集中打造、帮扶,形成产业孵化链,实现互利共赢。持续深化“巾帼建功”行动,评选命名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50个、“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25个、“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25个、“巾帼建功标兵”25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5个,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工作,以榜样力量引领激励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努力拼搏进取,争创一流业绩,弘扬新时代女性新风采。开展“美丽庭院巾帼行动”,紧密结合乡村振兴计划,立足文明村镇“人居环境整洁优美”评选标准,重点在涉农地区开展以“清洁卫生环境美、物品摆放整齐美、环境保护生态美、身心健康生活美、文明家风和谐美”为标准的“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通过宣传发动、提升改造、推荐评选等步骤,层层推选星级“美丽庭院”,以寻甸县、禄劝县、东川区为试点,创建市级“美丽庭院”不少于100户。为挂包户提供一对一家政服务培训,与村民一起打扫卫生,以小家美,促进乡村美,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向上争取项目各类项目资金45.75万元,其中,实施全国妇联“两癌”项目,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患病妇女38人,每人给予1万元救助资金,共计发放救助金38万元;实施省妇联“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患病妇女25人,每人给予2500元救助资金,共计发放救助金6.25万元;实施省妇联“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项目,援建建档立卡贫困单亲母亲3户,每户补助5000元,共计1.5万元。实施市妇联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筹集280万元项目资金,为市妇联“家庭鹅场”示范基地、优秀女性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及培训,为妇女创业创新提供资金保障。
4、扩大对外交流,构建互通平台。围绕“一带一路”民心相通推动妇女交流交往,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积极探索中泰、中孟双方女性组织在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应泰国泛太平洋和东南亚妇女协会、孟加拉国妇女企业家协会邀请,组团出访泰国、孟加拉国,深化与周边国家妇女的交流与合作。承接全国妇联澜湄5国30名妇女干部“消除贫困与妇女经济赋权”研修班妇女干部,缅甸、老挝50名厅级妇女骨干培训班现场教学,为南亚、东南亚合作健康持续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新贡献。以昆明市妇女创业创新示范中心为平台,定期组织女性非遗企业到各国参加展会及推介会,积极嫁接民族文化,促进原创产品交流,先后接待秦国、缅甸、斯里兰卡、韩国、印度等多个国家妇女访团共计1200余人次。
5、关爱妇女儿童,维护合法权益。发挥妇联作为广大妇女的温暖之家的组织职能,关注妇女民生,访贫问苦、依法维权、扶贫济困。关爱妇女儿童。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发挥成员单位作用,认真实施好“两个规划”,对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促推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两个规划进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宣讲5次,在各县(市)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的宣传培训18次。拨付2018年“春蕾计划”资助经费234.7万元,资助1000名贫困家庭女童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向省妇联争取项目资金15.24万元,在寻甸、东川、禄劝实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项目、“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项目、“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项目。紧扣“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三八节、六一节期间筹集33万余元物资开展贫困妇女、留守儿童慰问。源头维权,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对妇女儿童社会贫弱群体开展法律援助,与市农业局联发《关于切实做好土地确权工作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的通知》,印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问答汇编1万册,强化维护妇女土地权益宣传。开展“下农村、进家庭、找家长”控辍保学家庭走访工作,入户2250户,做好教育宣传引导和失辍学儿童劝返工作。接待来访来信来电2185件次,完成省妇联交办件6件次,回复省女一监帮教“两封信”216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妇联机关
2、昆明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3、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4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5.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收入1668.42万元相比,减少了122.57万元, 原因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47.71万元。其中:基本支930.3万元,占总支出的60.11%;项目支出617.41万元,占总支出的39.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1668.53元相比,减少了120.82万元,主要原因为妇女创业就业经费项目资金200万元,本年度未纳入市妇联年度财务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0.3万元。与上年支出718.95万元相比,增加了211.35万元, 原因是工资调增和社保费、公积金的相应调增,人员经费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的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7.41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949.58万相比,减少了332.17万元。原因是:妇女创业就业经费项目资金200万元,本年度未纳入市妇联年度财务预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支出 | 开展工作情况 |
1 | 三八节活动经费 | 13万元 | 组织开展“妇联邀你回娘家"暨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专场音乐会、组织开展“妇联走基层•娘家送温暖”走访慰问进行业、访农村活动;推荐先进典型荣获全国、省级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 |
2 | 家庭文明建设经费 | 5万元 | 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昆明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昆妇联发〔2018〕4号,共有486户家庭报名参与2018年昆明市“最美家庭”评选,逐级推荐的10户家庭中有1户获全国“最美家庭”、3户获云南省最美家庭的荣誉;6户家庭荣获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和“第九届云南省五好家庭”称号。进行网络投票、评审,评选出60户2018年“昆明市最美家庭”,通过《昆明日报》、掌上春城、昆明信息港等媒体进行公示。 |
3 | 组织巾帼志愿者服务 | 5万元 | 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4场。 |
4 | 落实妇女代表联系工作制度及对外联络工作经费 | 23.64万元 | 扩大妇联组织工作覆盖面,在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中扩展工作,新建妇女组织82个。 |
5 | 妇联自身建设工作经费 | 120万元 | 由市妇联班子、副调研员组成宣讲队,分赴、各县(市)区开展宣讲234场,听众29025人次;线上线下组织开展学习十九大知识竟赛活动,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决赛。线上推送“每周一学”10期。以“女性大讲坛”为阵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女性素质。举办妇联改革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基层妇女干部暨妇女代表237人. |
6 |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 5.5万元 |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入家门”法治宣传进家庭宣传活动,创建“法律六进示范点”一个,开展宪法宣誓、考试等系列活动。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入家门”法治宣传进家庭工作,组织专家、律师完成法治进家庭宣传36场。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以及特殊人群的“两封信”回复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7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4万元 | 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细落小落实,普及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科学教子水平,培训家长26717人次。 |
8 |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程 | 6万元 | 分别联合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创建、验收、命名“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维权岗、站)”39个、“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42个。 |
9 | 家庭教育工作经费 | 5万元 | 持续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四进”巡回讲座,各县区上报市、县两级家教讲师团培训81场次,培训家长18059人次 |
10 | 昆明市春蕾少年儿童基金会工作经费 | 10万元 | 关爱贫困女童,资助贫困家庭女童完成高中阶段学业。 |
11 | “双学双比、巾帼建功”行动工作经费 | 6万元 | 按照评选方案开展创建活动,联合市级机关工委命名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50个、“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25个、“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25个、“巾帼建功标兵”25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5个。 |
12 | 关爱贫困女性慰问贫困母亲 | 5万元 | 组织开展“妇联走基层·娘家送温暖”走访慰问贫困女性 |
13 | 意识形态及新媒体建设工作 | 10万元 | 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412条;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1057篇。 |
14 | “春蕾计划”春蕾学生生活费及学费 | 135.52万元 | 关爱贫困女童,资助贫困家庭女童完成高中阶段学业。 |
15 | 两个规划宣传工作经费 | 10.3万元 | 完成《昆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年度监测统计和监测评估,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 |
16 | 母爱十平方项目建设费 | 3万元 | 新建母婴室1间,推广母乳喂养。 |
17 | 创业就业及帮扶培训工作 | 19.85万元 | 举办“巾帼创新业带头人”和“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培训100名“女带头人”、“女能手”,提升她们带头致富、帮富、带富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她们在妇女脱贫致富中的“领头雁”作用。 |
18 | 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奖补资金 | 23.06万元 | 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贷款人数800人,发放贷款8000万元。贷免扶补贷款发放贷款人数300户,发放贷款3000万元。完成20户微型企业任务。 |
合 计 | 617.41万元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支出1668.43万元相比,减少了122.57万元。主要原因为:妇女创业就业经费项目资金200万元,本年度未纳入市妇联年度财务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2%。其中:
“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765.5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事务的支出;
“2012950-事业运行”支出97.39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事务的支出;
“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84.96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妇联系统的工作项目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20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2%。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补资金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反映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预算的6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的94.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2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53万元,增长32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3.4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获批组成1个交流团赴泰国、孟加拉进行妇女创业就业交流,2017年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境),故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2万元,占79.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占20.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2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我单位2018年获批组成1个交流团赴泰国、孟加拉进行妇女创业就业交流,原计划我单位派出两人参加,但其中一人因病未能出访,故我单位实际出访1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0人)。主要用于其他省、市妇联交流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26万元,与上年支出74.99万元相比,增加了10.27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下属妇儿工委办专属办公室公用经费,以前年度列入项目经费,从2018年起列入基本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10.41万元、印刷费0.56万元、水费0.28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5.52万元、维护费1.16万元、会议费5.65万元、培训费1.70万元、公务接待费1.11万元、委托业务费11.56万元、工会经费2.26万元、福利费9.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妇女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1188.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7.02万元,固定资产101.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8.9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9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88.49 | 1087.02 | 101.47 | 101.4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昆明市妇联无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部本级、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国财政杂志社、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和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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