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简介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10 15:47信息来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昆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位于昆明市盘龙区新迎小区,占地面积3.75亩,建筑面积401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于1993年建成,并于当年3月8日正式向社会广大妇女儿童开放,可同时容纳2000多名妇女儿童培训和活动,是昆明市培养提高少年儿童素质的校外教育基地,是妇联面向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基地。

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人员编制20人,在编11人,设有教育活动部、教务处、行政综合办公室、学校部。

多年来中心在市妇联的领导下,承担着多元化的育人重任,设有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培训及学历教育和女性创业就业培训等100多个班次。年平均培训学员8000多人次,截止到2014年底共培训了18万余人次。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提高妇女综合素质,服务妇女儿童,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心通过自身业务活动的开展,在教学形式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学特点,与周边学校联合开办各类兴趣培训班。在教学辅导上采取个性心理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特点,引导学员感受真善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重自主参与,开展了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

中心服务大局,发挥阵地作用,把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作为服务妇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选择多个适合女性就业的培训,先后开办了计算机、烹饪、刺绣、家政服务员、育婴师、创业培训、中医预防保健、巾帼创新业带头人等培训班,组织了一大批有创业愿望的女性参加了培训,多来年共培训妇女群众2000多人次。

中心坚持为广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服务,为社会服务,多次在全国、省、市地区比赛中获奖,受到了社会好评和省市教委和省市妇联的表彰,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校外教育西南地区理事单位,获得六部委颁发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最高奖项银杏奖,“优秀团队奖和突出贡献奖”,省“三八”红旗集体等奖项,市“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先后被授予全国宫协理事会员单位、中国家庭教育协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昆明市家庭教育实践基地等荣誉称号。

全国各省市以及丹麦、日本、卢旺达、台湾、新加坡、韩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代表团和友好人士纷纷前来参观访问,成为了国内外热心妇女儿童事业及友好人士发展友谊、交流经验的纽带和桥梁,也是昆明市培养和提高妇女职业教育、儿童素质教育的摇篮和坚强的阵地。

昆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市妇联的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新昆明的建设和发展,继续服务好妇女群众和少年儿童,将妇女儿童事业再创新高。